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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留學定型化契約  

 

去日本留遊學是不少學生的夢想,但是日本留學的學費一年高達日幣70萬~100萬,一年住宿費少說也日幣幾十萬的情況下,對於學校的選擇當然不得不謹慎才行。

申請日本留學因為大多學生可能沒有預算(或沒有時間?)前往日本參觀學校,僅能憑藉著日本學校的網頁、書面介紹來了解,畢竟是比較片面的。即使日本學校前來台灣開辦招生說明會,學校代表也僅能就學校概況去作介紹。當然,沒有一間學校會說自己不好 ,雖是如此,當日本學校代表接受台灣學生詢問時,對於學生的問題基本上是誠實回應的。但是畢竟口說無憑,為了避免以後學校的各個狀態和自己的理想差距太大的情況,有幾點得要特別注意

打破砂鍋問到底~!

【學校篇】

1.學校人數及國籍比例

2.學費的繳交方式

3.學校的休假制度

4.學校的教學教材

5.學校的開班數

6.學校的退學退費規定

7.學校的分班制度

8.學校的上課時數及天數

9.學校的硬體設備及教學環境

10.學校是否有額外付費的課程

11.學校是否有接機服務?是否需要費用?費用是多少?

【宿舍篇】

1.宿舍內的應有設備

2.宿舍的費用繳交方式

3.宿舍續約的方式

4.宿舍是否有管理人

5.宿舍網路及電話是否有提供?是否要付費?

6.宿舍水電是否包含在房租內

7.宿舍類型及價格

8.宿舍距離車站學校有多遠(電車,自行車,步行)?

9.宿舍是否有提供伙食

10.宿舍的周遭環境

 

以上,是準留學生們特別要注意的要項!就像亞倫之前說的,學校都會誠實回答,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。但是儘管如此,申請日本留遊學,簽訂『定型化契約』才可以保障自身留遊學權益!準留學生們切記!

 

【教育部新聞稿】

保障消費者權益-

教育部呼籲辦理留遊學業務皆須與消費者簽訂「定型化契約」

發稿日期:101.02.05 

發稿單位:國際文教處

單位聯絡人:洪嘉青

聯絡電話:7736-5730

E-mail:heartmap@mail.moe.gov.tw

 

在教育國際化觀念驅動下,赴海外研習並追求不同文化與生活體驗,已蔚為風潮,每年至外國留、遊學的年輕學子,日益增加。有鑑於此,教育部呼籲大眾,依現行法律規定(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5條),不論任何形態的企業經營者,如欲與消費者發生留學或遊學的消費關係,就要適用教育部所公告的「海外留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、「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與消費者簽訂「定型化契約」

教育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特別提供以下資訊供社會各界及學生、家長參考:(一)依政府現行法令規定,留遊學服務業為一般行業,除公司登記外,並不須特別申請許可,所以消費者在與業者接洽時可請業者出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,或上經濟部商業司「公司商號登記查詢系統」查詢公司是否有合法登記設立。(二) 良好業者應會主動提供商品或服務品質書面保證書,詳細說明有關費用、交通、住宿、餐膳、接送服務、保險、國外合作教育機構等事項,洽詢過程中若有疑問應多方查詢。(三) 在還沒有詢問清楚前,不要輕易繳交任何費用,若有繳費時,一定要請業者開立發票、代收轉付收據或收據(加貼印花),並要求業者簽訂契約、或將口頭保證書面化。(四) 與業者簽訂契約的時候,應有5天以上審閱期,為了維護自身權益,消費者應將契約攜回詳細審閱,對照上述提到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看有沒有危害到自己權利的地方。

另教育部每年定期有針對留遊學業者使用中契約進行查核,相關結果都公佈於「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站」(http://www.studyabroad.moe.gov.tw),民眾如想參考,可在yahoo或google等搜尋引擎鍵入「留遊學」三個字,就可以找到相關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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